七、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内容 1、初试。占总成绩40% 内容:(1)小学班主任教师:A朗读;B数学题及解题思路;C情境处理,根据所设定的教育情境,面试者给出情境处理方法,并说出教育学心理学的理论依据,重点考查应聘者课堂教学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D才艺展示(不超过3分钟,音、体、美、英、计算机等,所需物品考生自备)。小学班主任按招聘数1:2确定复试人选。 (2)幼儿教师:A技能展示,考生根据自己特长展示两项教师专业技能,如弹唱、舞蹈、绘画、讲故事、乐器演奏等展示个人素养,考试时间为每人5分钟;B教学智慧问答,考查教师课堂教学机智。幼儿教师按照招聘数1:6确定复试人选。 2、复试。占总成绩60% 内容:(1)小学班主任教师:演课(15分钟),现场随机抽取小学四年级语文教材(下册)精读课文进行备课并演课,演课过程中必须有利用信息技术辅助教学的环节,着重考查应聘者对教材的把握能力以及课堂现场的掌控能力、语言组织能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板书能力等教学基本能力(自备纸、笔、优盘等)。 (2)幼儿教师:考生可根据考试“主题”内容,进行演课、弹唱、舞蹈、绘画、问答五方面的展示,考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考试内容为辽师大版幼儿园探究式活动(2017)中班艺术领域。 3、录取规则: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体检人选。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人选确定后再统一组织参加体检。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初试时间:2018年7月26日8:00——11:00。 入选复试名单于2018年7月27日,在丹东市振兴区政府网站查询。 复试时间:2018年7月31日7:00——11:00。 入选复试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复试。 考试地点:丹东福春小学 八、体检、考察与公示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自费,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一是由原工作单位或社区及村级党组织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二是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考察不合格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从复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 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丹东市振兴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复试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或公示结束放弃聘用的,依次递补。 九、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招考领导小组综合考核,成绩优秀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期限3年。新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工资2300元,转正后上浮200元,缴纳五险一金。 有关未尽事宜,由振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振兴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2027389 2018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