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学员于7月30日至7月31日8:00-16:00携带以下材料到长春市儿童医院乘1号电梯到7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 1.《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网报后打印)1份。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从初始学历到最高学历的全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有医师资格证书的须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还本人。 3.单位人学员须提交聘用或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4.申请培训年限减免者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限减免申请表》(在住培管理平台下载)。该表应按照所报考的培训专业方向进行填写。 5.请学员上交两张近期二寸免冠照片(背面标明所报专科和姓名)。 (二)有关事项。 1.报考学员要确保报名材料的真实性。提供虚假信息者经查实后将被取消报名资格。 单位人参加住培须取得本单位同意,并在《报名表》相应位置加盖本单位公章。 2.报考学员须妥善保管用户名及密码,并随时关注住培管理平台中的报名状态栏,查看报名资格审核是否通过以及相关状态。 五、考试 (一)笔试:主要测试临床医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参考资料为执业医师考试(儿科学部分)。 (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学员的综合素质,人际沟通能力和临床能力。 (三)技能考试:单人徒手心肺复苏。 (四)考试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六、培训年限减免 (一)本培训基地在招录考试的同时组织申请培训年限减免的学员进行临床能力测评,填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限减免审批表》(在住培管理平台下载)。 临床能力测评项目中体格检查和单人徒手心肺复苏术为必考项目。 (二)对于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与培训专业方向不一致的不能进行培训年限减免。本人不能准确、完整提交培训年限减免申请表和审批表的,一律不能减免培训年限。 七、录取 根据学员综合素质和临床能力测试结果确定是否录取并确定培训年限。 八、公示 对录取审核通过的人员,通过省住培指导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有效工作日。公示后,如无异议,到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公室领取录取通知书。 九、培训管理 (1)毕业后去向:外单位委托培训住院医师培训合格后 回委托单位工作;社会人培训合格后有意愿留我院工作的可优先录入,亦可自主择业。 (2)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培训期间按国家要求发 放生活补助、缴纳保险金;单位委派住院医师,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低于本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标准的由本基地补足,同时享受本基地的效绩工资(奖金)及相关补助待遇。 (3)省级补贴:根据省补的经费每年略有不同。 (4)参照本院职工的标准提供工会福利:过年过节的员 工福利、生日蛋糕劵、春游活动等。 (5)另住院医师生活补贴:1000元/人/月。 (6)医院免费提供住宿、免水、电费及免费提供无线网络。 (7)无住宿需求的给予住宿补贴500元/人/月。 (8)免费提供早餐及午餐,值班人员免费晚餐。 (9)晚班费、科室奖金:由轮转科室,根据在科室培训期间的工作量以及晚班情况,发放。 十、联系方式 长春市儿童医院:李艳华 15943070369 王晓梅 15943070640 本文章转自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管理平台官方网站,原标题为长春市儿童医院2018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