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录程序 (一)文字录入测试 文字录入测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速录方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自备),速录形式为听打,播放录音。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评分。 文字测试录入由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负责组织实施。 文字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并记入总成绩。 (二)笔试。 笔试考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由专业出题机构负责试题拟制。 笔试科目为行政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 面试由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负责组织实施,大东区人社局参与并监督,依照文字录入测试和笔试成绩总和由高到低排序(文字录入测评成绩为30%,笔试成绩为70%),并按照招聘数量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不足1:1.5的,按进入面试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登录大东区政府网查询)。 (四)拟定招录人选。 按照文字录入测试、笔试、面试加权重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招录人员。其中文字录入测试、笔试权重各为30%,面试权重为40%,面试成绩分值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拟定招录人选。 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文字录入测试、笔试成绩、面试的顺序依次查询,单项成绩高者列前。 (五)体检。 体检由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负责组织实施,人社局负责监督。按照拟定招聘数量等额人数安排体检(相关信息请登录大东区政府网查询),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遇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面试成绩须6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政审。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由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具体负责实施,遇有不合格者,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录用 政审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大东区政府网” (http://ddq.shenyang.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公布,接受监督,发现不符合招录条件,弄虚作假的以及其他影响录用问题并查实的,随时取消录用资格;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拟录用人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岗位调剂,否则不予录用。 六、组织领导 本次招录工作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社局,考录过程中如遇疑难问题,由领导小组做最终决定。 七、管理及待遇 (一)招聘人员性质。此次招聘人员的用工性质为合同制,不占编制,没有执法权限。 (二)工资待遇。工资标准为297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其中,个人应承担的部分,由本人缴纳。用人单位试用2个月,试用期间发放工资标准为2300元/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三)合同签订。本次聘用执行辅助人员的用工形式为派遣制临时用工性质。本人与指定的人力资源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内,凡违反法律、单位纪律规定、劳动合同及自身原因等不能胜任工作的,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相关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24-283196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