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松原市宁江区面向松原市地区,为宁江区第二实验中学(原宁江区第四中学)公开选聘10名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松原市宁江区第二实验中学教师招聘选聘范围 松原市所辖县(市)(不含宁江区)财政全额拨款中小学校在编在岗的优秀教师。 二、选聘计划 语文教师2名、数学教师1名、英语教师2名、物理教师1名,音乐教师1名、美术教师1名、体育教师1名、计算机教师1名,总计10名。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记录,具有奉献精神,身体健康;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对口。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其中,语文学科应具备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 3.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教师岗位要求选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7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教师。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教师岗位要求选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7月17日以后出生)的中学教师,获得省、市学科带头人、劳动模范、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48周岁(1970年7月17日以后出生); 4.须具有县级及以上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业务部门表彰的一项荣誉称号: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学科带头人、双“十佳”、骨干教师、教学标兵、教学能手、教学新秀(在人事档案中有存档),且有3年及以上任教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18年7月17日),在原岗位已满最低服务年限;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计算机教师岗位需具备计算机运营与日常维护能力。 (二)岗位条件 各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2018年松原市宁江区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后被重新录用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