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龙江农垦红卫农场招聘代课教师公告 红卫农场 今天为进一步加强农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农场决定招聘6名代课教师。 一、招聘岗位 汉语言文学教育3人(根据工作需要改科:政治、地理学科也可以申报)、英语教育1人、体育教育1人、音乐教育1人。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强烈的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具有师范类院校全日制本科二表以上学历,(不含预科、专升本、二表B、三表等),要求专业对口(可根据报名科目可放宽至地理和政治专业)。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往届毕业生。 (三)具有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教师需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余教师需二级乙等及以上) (四)同等条件下,有本场户籍人员优先录用。 (五)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六)招聘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七)报名人员所提供的学历、高考成绩证明及各类证书、资格证必须真实可信,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后果自负。 三、招聘流程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综合面试、课堂教学3部分构成,另外音、体竞聘人要参加课堂授课与专业技能考核。 三项考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者分数从高到低录用。考试时间暂定7月末,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具体内容请详见机关一楼张贴的(教师招聘方案) (二)试用: 面试合格者上岗前需要参加农场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竞聘人员考试分数高低依次递补。 对面试合格教师进行岗前的教学试用,试用期为6个月,在试用期间,学校认为本人不能胜任教师工作的,可予以辞退。 四、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对面试合格者,将在农场学校、机关公示一周,无异议的,进行试用。 (二)聘用: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在试用期满后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的档案接收、社会保险等手续。 五、人员待遇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执行大学生工资标准(年薪2万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待遇参照本单位同岗位人员待遇执行。 六、报名要求: 1. 报名地点设在机关人社科,电话:0454-5793403。 2. 报名时间截止7月31日。 3. 报名时需本人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登记证、教师资格证、高考成绩单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寸蓝底照片1张。 原标题:招聘通知 黑龙江省红卫农场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