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龙江绥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现为绥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公益性岗位辅助执法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人数、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绥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内勤工作人员共15人(男5人,女10人)。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属于定向定岗招聘,应聘人员必须为绥化市北林区户口所在地人员,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国家统招大专以上学历的失业人员(已有或者能够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专业不限。 (三)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原则性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热爱公安交警工作,吃苦耐劳,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服从组织对岗位的安排与调整; 3.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身体健康,无身体残疾。 4. 具有熟练操作计算机能力。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相应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4.有工商营业执照人员和有单位并正缴费参险的人员。 三、报名与考试 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和组织考试工作。 (一)报名时间:2018年8月7日—9日 上午08:30—11:30 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绥化市人才服务局(中兴大街工商银行对面) (三)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有效期内),1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 1张。报名人员报名时需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对报名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工作人员要同时对其进行目测(能讲标准的普通话且口齿清晰,语言表达流畅,逻辑思维清楚,身体健康无残疾),合格者即为面试通过。 (五)笔试:由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时事政治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基础知识,命题和评卷工作由市人社局委托专业机构进行。 四、录取与公示 按照报考岗位以分数高低依次录取。对于分数相同者如拟录用人员末位出现并列,按学历较高者(统招学历)、毕业时间较早者、年龄较小者顺序录取。考试结束后,录用名单公示3天。 五、体检 体检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负责,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所缺名额按照综合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六、聘用管理 被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聘用合同管理,首次期限为三年,具体管理按省人社厅现行的《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108号)文件执行,此期间如省人社厅公岗管理政策有调整,按省人社厅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原标题: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为绥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方案 点击下载》》
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