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审查与缴费 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复核,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现场进行缴费,标准为每人80元。 (五)准考证发放 考生准考证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发放,发放时间为8月9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发放地点为图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 (六)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七)有关规定 1.本次考试只允许每名考生报考1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一律视为无效并取消其报考资格。 2.2018年图们市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服务单位,不得报考延边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擅自参加我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3.考生应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考生通讯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卫生计生系统被录取的考生,在服务单位(地点)服务3年,在此期间必须服从所报考的乡镇卫生院管理,服务期满后回到所报考乡镇卫生院工作。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本次面试,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多人面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第二次面试环节,进行测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详见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局障网站和图们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的《2018年图们市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 面试采取专业知识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面试当场打分,成绩当场公布。 此次面试的成绩,即为本次考试的总成绩。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等次高或等次相同次数多)者优先,其他人员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相应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该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图们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