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其权重为4:6,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由考生学校(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属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和体检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甘井子政府网政务中心的教育局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订立聘用合同。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考生一经录用5年之内不允许调离甘井子区事业单位,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取消事业单位身份。在职企业报考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考生按照学科岗位要求,依次进行选岗(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甘井子政府网政务中心的教育局栏内)。 七、咨询服务 招聘政策咨询:甘井子区教育局人事科 电 话:0411-88159498 投诉举报电话:0411-86650216 0411-88159960 八、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除须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须符合《大连市户籍管理办法》(大政发〔2017〕5号)有关规定。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取准考证、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等)请留意甘井子政府网政务中心的教育局栏,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