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旅顺中心幼儿园总部与分部采用事业编制与合同编制相结合的混编管理模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合同制(劳务派遣方式,非事业在编)相关岗位人员,应聘岗位及条件如下: 一、具体岗位需求数量如下 两所幼儿园详细地址: 1.旅顺中心幼儿园总部:旅顺口区黄河路133号;(五十五中旁) 2.新城实验幼儿园分部:大连市旅顺口区新村南街35号;(新城实验学校旁) 二、应聘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幼教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已就业在职人员能与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各岗位条件 1.教师:年龄在48周岁以下,具有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五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有十年以上教育经验者可优先录取。 2.保育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有保育员任职资格证优先录取。 3.保健医:48周岁以下,医学专业本科学历,持有保健医资格证或护士证。 4.伙房工作人员: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厨师或面点师证。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治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有违法犯罪记录或者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等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规定不符合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旅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云平台”和 “旅顺教育云平台”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的方式。 1.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 7 月30日--2018年 7 月 31 日 上午:8:00—11:00 下午:13:00—16:00 报名地点:旅顺中心幼儿园新城部 咨询电话: 0411-62685937 0411—86623588 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必须本人现场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时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与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的或有不得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报考人员面试资格,已上岗工作的,一律无条件解除合同。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的内容为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所需条件,报名者需携带: ① 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岗位培训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和教师资格证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和中国证书网上可查询到。 ③ 《旅顺中心幼儿园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1寸免冠照片)。 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不全,视为不合格。复印件一律不作为有效证件。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