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孔子学院专职院长和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汉语[2012]1号)和《孔子学院专职教师建设暂行办法》的要求,经专家组评审,确定辽宁大学为孔子学院专职教师储备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孔子学院专职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岗位介绍 本次共招聘孔子学院专职教师3人(熟练掌握英语1人、法语1人、俄语1人),实行人才派遣方式录用,聘期6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根据工作需要,主要将派往俄罗斯伊尔库茨克国立大学孔子学院、立陶宛维尔纽斯大学孔子学院和塞内加尔达喀尔大学孔子学院。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孔子学院事业,服从组织安排,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2.具有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为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以及汉语国际教育专业,俄语语言文学专业、法语语言文学专业; 3.35周岁(含)以下; 4.汉语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能熟练使用外语进行沟通交流和汉语辅助教学; 5.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跨文化交际能力、适应能力和组织能力,能胜任赴外任教;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大学人事处网站(rsc.lnu.edu.cn)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30日至8月3日,应聘者下载并填写《辽宁大学孔子学院专职教师应聘登记表》(附件1)和《辽宁大学孔子学院专职教师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2),连同应聘者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外语能力水平证明、工作证明等招聘条件所要求的资格材料,以PDF格式(不能使用云附件发送),于报名截止日前发送至lndxrsk@126.com邮箱中。应聘人员在发送邮件时请在主题栏注明“应聘孔子学院专职教师岗位-姓名-报名语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学校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资格审查中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一经发现应聘人员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或材料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者应聘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