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龙江省黑河嫩江县公开招聘教师94人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为了进一步解决我县教师匮乏问题,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嫩江县高级中学等城乡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94名, 具体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1、嫩江县高级中学。隶属于嫩江县教育局,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实施高中阶段教育和实行高中学历教育。 2、城镇高中。隶属于嫩江县教育局,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实施高中阶段教育和实行高中学历教育。 3、嫩江县职业教育学校。隶属于嫩江县教育局,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中职教育。 4、城镇初中。隶属于嫩江县教育局,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实施初中阶段义务教育和实行初中学历教育。 5、特殊教育学校。隶属于嫩江县教育局,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残疾儿童实施义务教育。 6、城镇小学。隶属于嫩江县教育局,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实施小学阶段义务教育。 7、乡镇初中。隶属于嫩江县教育局,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实施初中阶段义务教育和实行初中学历教育。 8、乡镇高中。隶属于嫩江县教育局,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实施高中阶段教育和实行高中学历教育。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94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人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取。 四、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详见附件1)。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工作态度积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 3、专业知识扎实,综合素质好,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综合条件,有传染病或精神疾病者不得报考。 4、在近三年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含8月1日出生)。 (二)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本人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填写《嫩江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在职人员须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单位主管部门公章)。 应聘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由工作人员现场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报名人员要进行加分确认。属于项目生的须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属于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的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书;属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二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地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政策性加分只在笔试成绩中计算。 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应不低于2: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报名时间:2018年8月13日——2018年8月17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址:嫩江县人社局办公楼一楼1号窗口。 联系人:秦绪伟、班丽影、王永田。 联系电话:0456-76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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