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龙江巴彦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我县社区卫生服务能力,依据哈尔滨市卫计委、财政厅、人社局、编委办、公安局五部门关于印发《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哈卫联发〔2018〕11号)要求和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对哈尔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事宜请示的答复,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单位及招聘计划 按照全市统一计划安排,2018年我县计划招聘10人。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详见《2018年巴彦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需求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后附。 二、招聘对象及专业要求 招聘对象为省内、外高等院校统招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执业医师。招聘专业包括全科医学、中医、中西医结合、儿科、康复医学、妇产、临床医学。 三、招聘原则和基本条件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聘用的原则。 面向社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3、年龄40(含)周岁以下(1977年8月3日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4、应、往届全日制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四、组织公开招聘 1、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根据《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应聘人员须到巴彦县卫生计生局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卫生计生局、人社局共同负责。 报名时间:2018年8月3日开始至8月23日结束(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址:巴彦县卫生计生局五楼办公室。 联系人:王欢,联系电话:0451-56058911。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2018年巴彦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四份,在公告网站下载填写),所在单位或当地人才服务部门提供的档案存放证明(加盖公章),以及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需要提供4张2寸蓝底近期免冠证件照。 应聘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详细阅读《诚信声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经招聘报名现场确认后,作为拟聘用重要凭证。 应聘人员要对提交的信息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应聘人员学历、所学专业要与招聘要求相符。 取得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的住院医生和具有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作为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考察聘用。上述人员报名需带以上材料外,另需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2、资格复审 经县资格审查合格后上报市卫生计生委复审,复审合格后,由县卫计局和人社局共同组织面试,并择优聘用。 3、考试与确定体检人员 经市卫生计生委复审合格,取得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的住院医生和具有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作为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直接考察、体检合格后聘用。 复审合格参加面试的考生,县卫计局通知领取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县卫计局和县人社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结束后,各招聘岗位依面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果面试分数出现并列,则加试面试,以加试面试分数高者进入体检。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面试总分100分,专业知识占70分,综合素质占30分,面试分数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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