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县卫计局负责组织体检,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不合格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5、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6、公示与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和综合考核确定的合格人员,分别在哈尔滨市卫生计生委、人社局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前3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由县卫计局负责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合同期内工资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放。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6万元,本科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5万元,依法享受当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三)聘用人员户籍管理。可以保留户籍或由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将聘用人员户口落至用工单位所在的行政区,由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 (四)聘用人员注册类别和编制管理。 1、凡参加全国考试合格并取得国家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并可加注相应类别的其他专业;3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纳入编制管理。 2、聘用人员3年聘用期满,未取得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在医联体上级医院注册相关专业,加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团队续聘用工合同。 (五)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待遇。 1、直接考察通过的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聘用到用工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可聘任中级岗位。 2、直接考察通过的具有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符合条件的可按照相关规定申报破格晋升“基层”高级职称,不占各地高级岗位总量。 六、经费保障 招聘人员所需资金,由省和县财政依据实际聘用人数,按照本科学历每人每年5万元、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每人每年6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期限为3年,按照4:6的比例分级负担。 七、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卫生计生局、财政局、人社局、编办、公安局共同开展此项工作;由县卫生计生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落实。为了更好的完成全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毕业生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社区服务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汤继福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刘少亮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 新 县卫生计生局局长 宋铁军 县财政局局长 梁树斌 县人社局局长 刘永学 县编办主任 范庆民 县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计生局,主任王新兼任,成员由张迎春、管成国、高广瑞、满春波、王欢等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等相关事项工作。 县卫生计生局负责招聘及聘后组织管理工作。 县人社局同县卫生计生局做好公开招聘、聘后管理和各项政策的监督落实工作。 县财政局依据计划内实际聘用人数,按照本科学历每人每年5万元、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每年6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期限为3年,按照4:6比例分级负担。 县编办负责做好规划,聘用人员3年聘用合同期满,在社区服务中心有空编的前提下,落实纳入编制管理。 县公安局负责招聘考试工作的安全保卫、办理聘用人员落户。 政策咨询电话:0451-56058911(县卫生计生局办公室) 监 督 电 话:0451-56058122(县卫生计生局纪检室) 0451-5605853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 1、2018年巴彦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需求计划表.xls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巴彦县社区服务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8月3日 原标题:2018年巴彦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