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所需材料 1.应聘者须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可从网络下载打印后填写); 2.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学信网二维码认证、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3.应聘者须携带近期(6个月内)同底1寸免冠彩色相片2张; 4.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 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7.应聘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开考比例 本次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请及时关注医院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信息。 五、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一)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二)对有以下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1.试用期满考核不及格的。 2.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 七、注意事项 招聘工作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解释,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于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31-81953796 人事邮箱:sfyrsk_3713@126.com 监督邮箱:changzhongsanfyjj@163.com 联系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深圳街185号机关办公区310室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