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开考比例 本次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请及时关注医院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信息。 五、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一)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二)对有以下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1.试用期满考核不及格的。 2.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 七、注意事项 招聘工作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解释,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于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31-81953796 人事邮箱:sfyrsk_3713@126.com 监督邮箱:changzhongsanfyjj@163.com 联系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深圳街185号机关办公区310室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