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全省市州留置看护队伍组建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经吉林市人民政府批准,吉林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40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员性质 吉林市公安局此次招聘的辅警属于公安机关聘用的勤务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所从事岗位工作任务是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指挥和监督下,协助监察机关执行留置看护任务;协助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行巡逻防控勤务。 二、招聘计划 吉林市公安局共计划招聘辅警400名。其中,男性留置看护辅警360名,女性留置看护辅警40名。 1、男性留置看护辅警岗位招聘分类和学历要求:面向复转军人招聘看护员岗位辅警180名,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面向其他人员招聘看护员岗位辅警160名,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招聘视频巡控员岗位辅警20名,具有计算机类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女性留置看护辅警岗位招聘分类和学历要求:招聘看护员岗位辅警30名,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无专业限制,复转军人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即可;招聘视频巡控员岗位辅警10名,具有计算机类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8年吉林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辅警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 2.年龄18周岁以上, 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至2000年7月31日出生),年龄计算时间节点以7月31日为准; 3.具有吉林市地区户籍; 4.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 5.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平方米)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6.身体健康,无烟疤、纹身,无各种慢性传染病和重大疾病,能适应加班、值班等高强度工作岗位需要; 7.品行端正,心理健康,具有忠诚、敬业、吃苦、奉献精神,组织纪律性强,能保守工作秘密,遵守工作纪律,无前科劣迹。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先进个人、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2.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违法违纪受过处理的,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的; 2.因违纪违规被国家机关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参加或曾经参加非法组织的,直系血亲正在接受纪委监委机关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 5.现役军人及全日制大学在读学生; 6.吉林市公安局现任辅警人员;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