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缴费 考生在报名通过资格审查时缴纳报名费100元。农村特困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携带户籍所在县(市)民政部门发放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免交考务费用。 五、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权重各占40%、60%,计算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笔试为100分,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岗位报名达1:2开考。报名人数低于开考比例,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者的报名费如数退还。2人以上的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按报名人数情况,核减该岗位招聘数。 笔试于2018年8月18日9:00——11:00进行,具体考试地点、考生的准考证号、考场、座位号,请考生于8月15日后,登陆铁岭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并登记在准考证上。笔试成绩请登陆铁岭县人民政府网和铁岭县教育网查询。 (二)面试 面试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2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1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同为面试人选。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体音美有学科特长考试)。考生进入面试前须到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自荐书(简历),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如出现不合格者,则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 面试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届时将在铁岭县人民政府网和铁岭县教育网公布。 六、考察和体检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按人事管理权限,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考生进行体检,体检由铁岭县教育局、铁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因考察、体检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考试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分者为递补人选。 七、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由铁岭县人民政府网和铁岭县教育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铁岭县教育局、铁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铁岭县凡河小学千山路校区(原师专附小)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铁岭县人社局 铁岭县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