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及聘用过程始终,对于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者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 1.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试题由专业人士负责拟制,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教育教学理论和教育法律法规等,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 2.原则上以招聘计划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可同时进入面试。为保证聘用人员整体素质,笔试划定合格分数线。 3.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 1.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包括试讲和答辩,试讲内容主要为各学科教材知识,试讲和答辩试题均为随机抽取。面试由考务组提供教材,面试所用教材为沈阳市中小学、幼儿园现用教材。 2.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 1.实行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笔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40%,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政审、体检人员。权重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五、政审体检 政审主要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及家庭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查。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体检费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政审、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政审、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于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于洪区教育局 2018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