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和《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葫人社发〔2011〕50号),经建昌县政府同意,公开招聘乡村小学教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乡村小学教师150名,其中:小学教师125名,音乐教师5名,体育教师5名,美术教师5名,幼儿教师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3、身心健康,能够适应本岗位工作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近三年内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公安机关侦查、控制的; (3)曾参加过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4)具有不宜从事教师职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的; (5)已具有事业编制身份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允许聘用人员。 (二)岗位条件 岗位条件详见《2018年建昌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三)户籍及年龄要求 建昌县户籍,户口确认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前一日。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者自愿报名,必须本人现场报名。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同一学科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少于3:1,低于3:1比例的取消或减少该学科招聘岗位数。有变化的学科岗位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1日至8月24日。 2、报名地点:建昌县教育局 3、携带材料: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毕业证书的真实性以网上查验为准),近期同版二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费100元。 报名咨询电话:0429-3608028 3608029 7993059 (二)资格初审 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不合格者不得报考。初审合格者报交材料及《2018年建昌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一张卷,满分100分)和初中语文、数学(一张卷,满分100分);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幼儿教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一张卷,满分100分)。 2、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由市人社局分别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3、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成绩加权 报考乡村小学教师(不含音、体、美、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只有笔试,以两张试卷成绩的平均分为总成绩,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高于(等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数不足该岗位计划录取人数,也不再降低分数,以实有人数为准。如果进入体检的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成绩并列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先参考语文数学成绩,如再并列,加试语文微型课。 报考小学音、体、美、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