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面试 1、面试分数:总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 2、面试内容:讲一节应招学科微型课,另外还需进行相应专业特长展示,各限时10分钟。音乐教师:唱歌、乐器演奏;体育教师:体育基本功;美术教师:绘画;幼儿教师:弹唱、舞蹈。特长展示占面试总分的30%(自带教具、服装)。 3、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当场公布。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并列,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六)资格复审 对笔试、面试成绩合格进入体检者进行资格复审,参加复审的考生需提前准备好本人档案,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的,视为自动弃权。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体检 笔试、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体检。体检项目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时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相关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八)考核 主要考察了解报考人员的现实表现。在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报考资格条件不真实的; 3、拒不服从组织安排的; 4、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其它情况。 因考核不合格或考生弃权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九)公示、录取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无异议者予以录取。 四、其他事项 1、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学科教师分配表,自主选择学校。在农村学校工作期至少5年。 2、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由县教育局会同编委办、人社、财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1、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人员确保提供的证件和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出,取消其考试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本县组织的招聘考试。考生应确保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如通讯方式不畅通,在招考过程中出现失去联系的情况,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试实行回避制度,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与考生有规定范围内应当回避的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纪处分。对有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7710133。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建昌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招聘工作。 方案未尽事宜,由建昌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相关事宜由建昌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电话: 3608028 3608029 7993059 建昌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