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考核与体检 综合笔试、面试(加试)情况,经体育总局冬运中心研究,择优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名单。 由体育总局人力中心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背景调查,核实应聘者的重点能力特征和相关重要信息。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外籍公民需提供经常居住地警察、安全、法院、公证机关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证明。若出现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由冬运中心确定是否进行择优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综合笔试、面试、考核与体检的结果,经体育总局冬运中心研究,择优确定最终拟聘用人选,并分别在体育总局冬运中心官网(dyzx.sport.gov.cn)、中国体育人才网(www.tyrc.org.cn)上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问题反映的,由体育总局冬运中心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岗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取消聘用资格的,不予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一)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将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其他情形。 (二)监督 体育总局冬运中心纪委将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接受社会的监督举报。 投诉电话: 010—88318214 十一、报名者的承诺义务 凡是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均应做出或视同已做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本人在报名及整个应聘过程中陈述内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二)保证本人在进入面试、考核、体检及拟聘用等阶段时,能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保证在规定时限内自行解决与原单位之间的有关问题。 (三)报名者已明确知道并认可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关于信息公开的规定;报名者已明确知道因个人信息公开可能给本人带来的不良影响,并承诺独自承担因此而带来的后果(个人信息公开的方式、内容、范围等均将严格限定在本公告列出的范围内)。 如报考者不能承诺以上义务,或有违反以上义务的情况,视为报名者放弃参加本次招聘,体育总局冬运中心也有权随时终止报名者的应聘资格。 十二、聘用与管理 此次招聘不承诺解决应聘人员的北京户口、个人住宿条件等,不调动人事档案关系,不解决中心事业编制,聘期至2022年6月30日结束(其中包含试用期6个月),工作地点在北京。 对于引进的专业人才,具体薪酬根据所聘岗位确定。根据岗位职责,将严格实行岗位试用期制度,在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中,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考核等次评定、薪酬兑现和奖惩激励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中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将通过转岗、降薪、解聘等方式进行调整。 原标题: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2018年面向全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