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齐齐哈尔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40人公告 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经市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8年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计划招聘教师40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并志愿从事中小学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良好的教师潜质、广博的知识视野,品学兼优、专业成绩优秀; 3.学历及年龄条件(见附件1); 4.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相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在本专业范围内可适当放宽,同时具有与申报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具体专业目录按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教高〔2012〕9号)执行。 5.具有正常履行教师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罚处罚的人员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有不诚信记录的人员; 4.有精神病史人员; 5.新录用公务员或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市人社局指导,市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根据发布的招聘信息,到市教育信息中心现场直接报名,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联合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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