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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黑龙江七台河经济开发区招聘公告(12人)

查看: 1235 | 评论: 0 | 发布者: 极刻学 |来自: 七台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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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试用期工资待遇2600元/月,试用期经考核合格工资待遇为3000元/月,并给予参保工伤、失业、医疗、生育、养老保险。


四、招聘考试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申论》、《公共基础知识》每科满分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如出现笔试总成绩分数并列,则扩大相应面试入选人数。

(二)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总成绩计算:笔试占60%,面试占40%合成总成绩,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的顺序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入围面试考试人员的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五、体检

按招聘计划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具体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的空缺指标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被考核人员,考核由开发区考核组组织实施,考核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办法》要求进行。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经过上述程序合格被聘用人员,需在全区范围内公布招聘结果,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不胜任所聘岗位工作的、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待遇

试用期工资待遇2600元/月,试用期经考核合格工资待遇为3000元/月,并给予参保工伤、失业、医疗、生育、养老保险。

点击下载》》

七台河经开区招聘工作人员考生报名登记表.docx

黑龙江七台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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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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