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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黑龙江大庆红岗区招聘驻村警务辅助人员20人

查看: 1349 | 评论: 0 | 发布者: 极刻学 |来自: 红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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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在岗期间,区国资公司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聘用人员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时事政治等,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三)上机操作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参加上机测试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上机测试人选。若岗位入围线上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该岗位进入上机操作的测试人选。上机操作主要测试应试者计算机实际操作能力,满分为100分。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总成绩=笔试成绩×60%+上机成绩×40%。

(五)体能测试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参加体能测试人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能测试人选。考生必须按照通知要求,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测试项目和达标标准:

10米乘4往返跑:小于等于15.4秒;

1000米跑:小于等于5分35秒。

备注: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人员,不予聘用。

(七)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标准进行政治审查。

(八)公示

如在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环节出现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人员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根据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进入聘用环节。

报考人员需随时关注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onggang.gov.cn)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九)聘用及人员管理

拟聘用的驻村辅警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予以聘用。聘用人员无编制,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不享受在职在编人员相关待遇。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即由红岗公安分局与区国资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聘用人员与区国资公司签订两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二个月。

在合同期内,聘用人员接受红岗公安分局的管理、使用与考核。凡违反法律、单位纪律规定、劳动合同约定及自身原因等不能胜任工作的,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期满后,如岗位需要、本人同意,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

五、人员待遇

在岗期间,区国资公司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聘用人员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

咨询电话:0459-6782732、6785457

附件下载》》》

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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