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面试(试讲) 1.面试人员: 面试入围名单在笔试结束2日内在普兰店政府门户网予以公布。对笔试合格者,按笔试成绩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以学科招聘计划2:1的比例拟定面试入围人员。按2:1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视为面试入围人员。 对笔试合格人员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未达到2:1比例的学科,该学科笔试合格人员仍可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入围名单及时间、地点将在普兰店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lpld.gov.cn/)上发布。 3.面试内容: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每位考生试讲时间为10分钟,内容为学科教材知识的授课能力,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实际操作能力等,其中音体美教师面试另加才艺展示。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当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面试统一提供教材,面试所用教材为普兰店区中小学现用教材。职教中心、特教心理学科根据对应学段心理专题,由评委会现场确定题目。职教中心财会学科所用教材为现用教材。应聘特殊教育岗位的教师,要依据各类特殊儿童的身心发展水平,结合教育康复理念,为各类特殊儿童制定科学合理的个别化教育方案并试讲。 4.面试要求:面试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考场外张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内容。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其权重为4:6,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同一学科确定的考察和体检最后一名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 五、考察和体检 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日期和地点,将在普兰店政府门户网公布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文化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教育文化体育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文化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或人社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 分配原则: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考生按照学科岗位要求,依次进行选岗(具体时间、地点在普兰店政府门户网上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体检皆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生按学科岗位要求依次进行选岗(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在普兰店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订立聘用合同。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在职报考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 凡经公开招聘的教师,在招聘岗位所在学校的服务期需满5年方可以事业单位人员身份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事业单位间流动。 七、咨询服务 招聘政策咨询:普兰店区教育文化体育局人事科 电 话:0411-83113451 投诉举报电话:0411-83183106 (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 八、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订立聘用合同)请关注报名网站,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凡因填报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无人接听等联系不畅所致后果,本人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