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长白森林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车辆驾驶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属于非在编临聘人员。 二、招聘职位及职数 招聘驾驶员15名,其中持有C1证以上,有3年以上驾龄经验驾驶员12名;持有B1证以上,有3年以上驾龄经验驾驶员3名,主要从事车辆驾驶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政历清白,作风正派,无治安刑事前科;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敬业精神,无重大交通安全事故记录,无严重违章处分记录;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一般在25—38周岁之间,(1980年8月20日至1993年8月20日之间出生),身高1.65米以上的男性公民; 4.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记录的人员或正在接受违纪违法调查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其他条件不能报考的人员。 四、人员待遇 (一)政治待遇。受聘期间参加公司各类学习、会议、活动,是党员的纳入支部管理。 (二)经济待遇。受聘期间按《劳动合同法》管理,工资2600元/月,另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8年8月30日—8月3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 长白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三)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1.明确要求。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 2.符合招聘对象和条件者报名时提供下列材料 (1)《公开招聘驾驶员报名表》; (2)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驾驶证、转业(复原、退伍)证原件及A4复印件,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 (3)持有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无违法犯罪的证明; (4)持有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出具无重大责任事故的证明。 3.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和报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按通知参加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