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梅河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梅河口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勤务辅警,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身份 招聘的勤务辅警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协助人民警察开展相关工作。 二、招聘人员数量及岗位 梅河口市公安局计划招聘勤务辅警50人,其中男性勤务辅警40人、女性勤务辅警10人。招聘人员执行留置看护任务、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等工作。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报考条件 (一)具有吉林省常住户口; (二)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24日至2000年8月24日期间出生); (三)男性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女性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四)男性身高170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及以上; (五)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0%的不予聘用。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05; (六)外观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癍痔等),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斜颈等),无纹身等; (七)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八)身心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并通过招聘辅警的体检;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2.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国家机关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8年8月24日至8月30日,通过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梅河口市公安宣传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资格条件审查、测量身高体重和体能测试同时进行。 2.报名、资格审查时间:9月2日至9月3日,每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13:00至15:30;身高体重、体能测试时间:9月4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13:00至17:30。 3.报名、资格审查地点:梅河口市公安局501室;身高体重、体能测试地点:梅河口市东街体育场 4.报名程序:先行到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写《2018年梅河口市公安局招聘勤务辅警报名及体能测试成绩表》并粘贴照片(六个月以内小二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持相关报名材料到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条件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进行测量身高体重和体能测试。 5.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本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士兵需同时提供退伍证。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资格审查和身高体重符合报考条件的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测试项目有两项: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男子组:10米×4往返跑,标准为≤13.4秒;1000米跑,标准为≤4分35秒;女子组:10米×4往返跑,标准为≤14.4秒;800米跑,标准为≤4分3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