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报考勤务辅警人员体能测试合格后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按招聘勤务辅警职位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1.笔试 (1)领取准考证: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18年9月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到梅河口市公安局政治工作室511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未取得准考证的,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时间、地点:请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黑色碳素笔等物品参加考试。 (3)笔试科目: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等内容。 笔试结束后,将在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根据报考勤务辅警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不计分数,按合格或不合格评判,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四)体检和政审 1.根据报考勤务辅警人员笔试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次序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依次递补。 2.体检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对体检合格者将组织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将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其现实表现等情况。政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经过考试、体检、政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名单在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公示期届满,对被举报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被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本次招聘聘用人员。 3.在招聘各环节如有不合格或放弃的考生,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管理方式 勤务辅警为聘用制人员,所聘用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正式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七、工资及福利待遇 勤务辅警每人工资数额标准暂定为2600 元/月(含相关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八、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2.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招聘工作由市纪委市监察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无关。 6.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为本次招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考试聘用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公告由梅河口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咨询电话:0435—4227073(梅河口市公安局协勤管理办公室) 附:《2018年梅河口市公安局招聘勤务辅警报名及体能测试表》.xls 梅河口市公安局 2018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