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知识、法律常识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记载为准,《笔试准考证》领取事宜另行通知,由白山市公安局网站和平安白山微信公众号公布。逾期未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未携带《笔试准考证》的,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结束后,将在白山市人才交流中心一楼、白山市公安局网站、平安白山微信公众号公布考试成绩,同时公布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按招聘序列考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确定)。 (四)体检和政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由白山市公安局网站和平安白山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对体检合格者将组织政审考察,全面掌握了解其现实表现等情况。 体检、政审环节如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则按照招聘序列考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经过考试、体检、政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名单在白山市人才交流中心一楼、白山市公安局网站、平安白山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2.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3.递补规则。考试、体检、政审等相关环节出现人员数量不足时,依据考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照“退役士兵(含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全日制公安院校毕业生、其他人员”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文职类辅警招聘数额如出现空缺,则划转为勤务类辅警招聘数额,按上述规则进行递补。 五、招聘人员管理方式 本次招聘辅警为编外聘用制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正式与第三方(白山市人事代理服务部)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满前白山市公安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岗位工作安排、日常管理将遵从有关法律法规及市公安局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六、工资及保险 辅警实发月工资为2600 元(含相关保险个人缴纳部分),额外缴纳养老、失业、生育、基本医疗和工伤保险。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本次招聘辅警各岗位数量均不设开考比例。 (三)考生报名后必须保持关注白山市公安局网站、平安白山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情况,因个人关注信息不及时导致贻误考试日程安排者,后果一律自行承担。 (四)招聘工作由白山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组、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监督。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无关。 (六)本次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白山市公安局网站(网址:www.police-bs.gov.cn)、唯一自媒体平台为平安白山微信公众号。政策咨询电话:0439-3595661,监督举报电话:0439-3595972。 本公告由白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白山市公安局 2018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