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四平市人民政府批准,四平市公安局拟面向社会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5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性质 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所从事岗位工作任务是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协助监察机关执行留置看护任务,为公安机关日常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协助开展相关警务工作。 二、招聘人数及要求 (一)高中及以上学历,40人,女性,招聘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29至1983年8月28日期间出生)。(报考部门:四平市公安局,职位名称:女留置看护员)。 (二)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13人,男性,招聘人员年龄为22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29至1996年8月28日期间出生)。(报考部门:四平市公安局,职位名称:男留置看护员)。 三、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一)报名时对报考者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3张; 5、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学信档案,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可下载); 6、《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此表在四平市政府网站招聘公告附件自行下载并填写。 (二)凡提供虚假证明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报考资格。报名时对考生身高及体重进行测量,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允许报名。 四、资格条件 (一)具有四平市区常住户口(户籍落户时间为2018年8月27日前) (二)热爱公安事业,政治合格,思想进步,品行端正,成绩优良,遵纪守法。 (三)男性身高170cm(含)以上,女性身高160cm(含)以上;体重指数(单位:千克/平方米)男性在17至30之间,女性在17.2至28之间。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外观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癍痔等),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斜颈等),无纹身、无刺青、无明显疤痕、痉挛,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心理、无精神、无思维、无肢体活动障碍等疾病和传染病。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违法、违纪受过处理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涉毒的人员。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聘的; 4、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参加或曾经参加非法组织的,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有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5、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中有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的。 五、人员管理及相关待遇 (一)招聘人员由四平市公安局参照吉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实施管理,并签订用工协议。 (二)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标准不低于四平市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后适当给予岗位工资,并按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六、工作期限 用工协议一年一签。 七、招聘程序 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招聘人员进行体能测试、笔试、体检、政审、培训和聘用。 八、报名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8月30日至8月3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2018年8月31日16:00截止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领取准考证时间: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18年9月5日上午:8:30-9:30。 报名及领取准考证地点:四平市铁西区中央路人力资源市场(七道街建行营业部对面,就业服务局一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