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序,各项成绩均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吉林人才网(www.jlrc.com.cn)公布。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申请一次复检,以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组织考察。 (三)递补。面试结束后至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因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吉林人才网(www.jlrc.com.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的实名举报。公示期届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本次招聘的聘用制文职人员。 七、合同签订和人员管理 聘用制文职人员与指定的劳务派遣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派遣至用工检察院工作,由用工检察院与劳务派遣服务公司共同管理。试用期2个月,在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速录技能考试等岗前培训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服务公司。 八、薪酬保障 聘用制文职人员所需经费由吉林省财政统一保障,纳入检察机关年度财政预算。工资待遇3000元左右(不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具体薪酬标准根据《劳动法》以及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状况、上一年度吉林省最低工资收入水平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 九、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二)各项考试均不设开考比例。 (三)成绩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招聘全程使用《准考证》,参加考试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 (五)报名缴费后不予变更报考信息,不予退费。考试和体检的费用由考生自理,按规定时间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本次招聘的笔试成绩在下一年度检察机关聘用制文职人员集中招聘公告发布前有效。拟少量补招时,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可以申报职位,资格复审合格的,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进入面试。 (七)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信息发布和咨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官方网站为吉林人才网(www.jlrc.com.cn),有关招聘工作的时间安排、人员名单、成绩查询等信息均通过上述网站发布,或关注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官网(www.jl.jcy.gov.cn)和吉林检察微信公众号(jlsjcy)。 报考前有关咨询,受理电话0431-87082639,受理时间2018年8月30日——2018年9月4日每天8:30——17:00。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2018年8月30日 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