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建三江计划财务处计划科招聘1人公告 根据建三江管理局计划财务处计划科工作需要,需要招聘1名社会化用工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用。 二、招聘计划 计财处计划科岗位工作人员1人。 三、招聘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责任心强,恪守职业道德;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3、团结协作、为人正直、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乱纪行为; 4、全日制统招本科以上学历,会计、统计学及经济管理专业,35(含)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建三江辖区户口;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10月9日(星期二)8:30至16:00时。 3、报名地点:建三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1室,电话5791502。业务咨询电话:5790609。 4、资格审核及报岗时间:2018年10月9日(星期二)8:30至16:00时。资格审核及报岗地点:建三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1室,资格审查联系电话:5791502。 报名及资格审核所需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30日内)及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二)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报考人员考试内容是初级会计实务、计划及统计专业相关知识,笔试日期为10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实行政策性加分,计入折算后的总成绩,具体加分办法是复转军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加5分。 以上加分项由审核组成员在考生资格审查时进行计分并签字备案。 4、面试:面试形式为问答,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等。根据笔试成绩和加分项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日期为10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5、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加分项成绩+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确定的体检内容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出现体检不合格者由考试小组确定是否依成绩递补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谈(行业有要求按行业要求执行),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家庭主要成员遵纪守法情况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和录用审批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在人社局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到管局人社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五)监督 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454-5790713 五、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试用期满后月工资标准的80%,转正工资标准每月2100元,享受企业五险,签订两年社会化用工劳动合同。 六、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资格确认、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建三江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三江管理局计划财务处所有。 建三江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三江管理局计划财务处 2018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