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格执行空编管理及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的意见》(吉厅字〔2012〕3号)、《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吉政办发〔2010〕16号)、《2018年珲春市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精神,珲春市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珲春市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人,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珲春市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至200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执业(职业)资格等其它条件,详见《2018年珲春市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2018年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未满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2018年珲春市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报名地点: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综合业务服务大厅。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明、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资格证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1份,以及《2018年珲春市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时须提交纸质版、电子版,纸质版要求用A4纸打印,粘贴近期(6个月内)红底正面1寸免冠照片4张(电子版照片尺寸2.5CM×3.5CM)。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