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审查与缴费 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复核,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现场进行缴费,标准为每人80元。 (五)准考证发放 考生准考证由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发放时间为10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发放地点与报名地点一致。 (六)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七)有关规定 1.本次考试只允许每名考生报考1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一律视为无效并取消其报考资格。 2.本次事业单位招聘,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再次报考延边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或参加我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3.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本次面试,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多人面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第二次面试环节,进行测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详见准考证信息。 面试采取专业知识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面试当场打分,成绩当场公布。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按面试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考试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应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