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该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请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33-8176038 《2018年珲春市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由珲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珲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433-7513638 本次考试所涉及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考试机构,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点击下载>>> 附件1:2018年珲春市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2:2018年珲春市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珲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