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安排,现将聘用制初级会计岗位招聘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 我中心按照招聘公告的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自5月31日(周四)起陆续以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考生也可自行登录查看资格审核结果。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通过邮件和电话方式申请复核,申请复核截止时间为6月4日(周一)中午12:00前。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程序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以达到60%(含)的分数为合格线。 2.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按照得分高低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按照总成绩得分高低,确定拟录用人选,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及面试结束后,将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后续环节的人选。 4.拟录用人选须通过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后办理录用手续。 (二)笔试 1.笔试时间:6月5日(周二) 14:00-16:00 2.笔试地点:药品审评中心17层1709会议室。 3.笔试内容:主要考核基础专业能力。 (三)面试 面试安排: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须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如查实存在虚假信息,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2.请考生提前30分钟到场,如因故无法参加考试,请提前告知。开始考试15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参加考试时请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4.中心将于考试结束两周内通知应聘者考试结果及后续有关安排。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并关注中心网站。 5.请提前熟悉笔试地点,具体如下:(附件)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28号 联系电话:010-85243360、3375 (周一至周五 8:30-17:00) 原标题:药审中心关于聘用制初级会计招聘资格审核及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