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发布时间为2018年9月14日至2018年9月18日。在长春市人才招聘网和朝阳区政府人社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19日至9月2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报名地点设在朝阳区政府人社局451室(朝阳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前进大街1855号)。报名者需本人持《朝阳区编制外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在朝阳区人社局网站自行下载填写,粘贴近期白底小2寸免冠照片1张)、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办任何培训班。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8年9月22日,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试题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60分(含60分)以上者为合格。 (2)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含)比例确定面试人选,1:3比例内笔试成绩相同的,或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程序。 面试时间以朝阳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电话通知为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未达到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政审 由考生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政审材料。 (六)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朝阳区人民政府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相关待遇和管理 1.此次招聘的征收工作人员为聘用制工作人员,被聘人员与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到朝阳区乐山镇人民政府工作。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不符合用人单位岗位要求的予以解聘。 2.如征收工作人员职位出现空缺,或确有工作需要,经研究可在参加面试且达到合格线以上的未聘用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实开到手工资为2050元/月,缴纳五险。 六、报名咨询电话 朝阳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 0431—89617240。 长春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