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所填写的资料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提供相关证件的应聘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不低于1:3,个别岗位未达到1:3的,缩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特殊岗位、急需或短缺专业岗位可适当降低比例并发布招聘岗位调整信息。 (三)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8年10月13日。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1)笔试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按笔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应扩大面试人选,但比例不得高于1:5。拟进入面试人员电话告知。 (2)面试 面试由佳木斯高新区党工委成立小组组织实施,百分制计分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总成绩核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公示、录用 依据考试结果,由佳木斯高新区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六)递补 在面试人选确定后的其他环节出现人员空缺,不进行递补。 五、组织领导和监督 佳木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程接受各级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 办公室电话:0454—8366908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室):0454-8366909 六、其他情况说明 1、对于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合格,予以正式录用,同佳和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 2、本方案中关于年龄、经历等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招考报名工作第一日。 3、未尽事宜由佳木斯高新区党工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附件: 1、2018年佳木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岗位需求计划 2、2018年应聘人员登记表(需自行下载) 佳木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