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分毕业生和复员退伍军人两组。面试答题时间10分钟以内,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本行业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面试成绩以百分计,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笔试、面试相加的总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七个工作日。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果按招聘岗位数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分高的入选,如果笔试成绩仍并列时以作文成绩分高的入选。 6、体检: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科目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按总成绩排序进行递补。 7、考核:人社局、公安局联合对入选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有异议的提交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审定,情况属实的确实不适合进入本岗位工作的,取消其录取资格,不再增补。 8、录用: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对有异议的经查实后,报招聘领导小组做出复核结论;无异议的,与县公安局签订聘用手续。新录用人员经培训合格后上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不再增补。 六、组织领导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 长:栾伟江(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周平玉(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成 员:王柏新(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王光仁(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李 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马 骥(县民政局局长) 于占国(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张永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于 莹(县公安局政治处主任) 王卫东(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社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由人社局、公安局抽调人员组成,主任由李平同志兼任。 2018年9月17日 集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