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七)有关规定 1.本次考试只允许每名考生报考1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一律视为无效并取消其报考资格。 2.2018年敦化市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服务单位,不得报考延边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擅自参加我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3.考生应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考生通讯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2018年10月13日,具体时间见《面试准考证》。 本次面试,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多人面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第二次面试环节,进行测试。面试采取专业知识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面试当场打分,成绩当场公布。 此次面试的成绩,即为本次考试的总成绩。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等次高或等次相同次数多)者优先。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相应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该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敦化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相关手续。2018年敦化市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敦化市人民政府网站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请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敦化市人社局0433-6223376 《2018年敦化市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敦化市卫计局:0433-6254002 本次考试各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考试机构,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附件1:2018年敦化市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一览.xls 附件2:2018年敦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2018年敦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审核表.xls 敦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敦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