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本次选聘采用直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由哈尔滨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规则。面试采用说课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80分者不予聘用; 2.面试方法。说课内容为所报考岗位的现行教材。考生提前备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说课时间15分钟; 3.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4.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依据考生成绩按选聘岗位人数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面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市教育局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用人单位提出递补意见,经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以在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市教育行政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签订三方协议,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制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工作纪律 为使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选聘工作由哈尔滨市教育局人事工作纪检监督员全程监督。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规定对其处理。
附件: 哈尔滨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选聘黑龙江生源未就业免费师范生计划表.xls 哈尔滨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选聘黑龙江生源未就业免费师范生报名登记表.doc 哈尔滨市教育局 2018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