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建三江管理局中心幼儿园招聘炊事员1人公告 建三江管理局中心幼儿园于1978年成立,2012年搬入现址。为保证幼儿园幼儿膳食及食品制作安全,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人员1人。招聘具体要求如下: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食堂炊事员1人.(岗位职责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热爱岗位工作; 5.农垦建三江管理局辖区内户口; 6.年龄在45岁以下女性; 7.炊事员经验者优先录用。
(二)岗位条件
(三)下述人员不可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10月24日上午8:30-11: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按要求如实填写《建三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并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入围体检和考核人选。 3、报名地点:农垦建三江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1室。 4、报名咨询电话:幼儿园:0454—5810356,联系人:贾国敏 5、报名资料: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1)身份证;(2)户口本;(3)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4)毕业证或从业资格证等(不作原则要求)。 (二)考核和体检 考核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抽调专人负责。 1、体检:参加考核人员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报名顺序依次递补入围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核:由用人单位对通过体检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通过面谈的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方可到岗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