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1、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分别进行面试、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2、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要求以电话方式通知或在黑龙江科技大学网站(主页下方“通知公告”栏目)发布。 3、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四)体检 学校人事处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在黑龙江科技大学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 (七)录取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入校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享受待遇 (一)被录用的博士应聘人员将享受国家和我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二)其他优秀人才如有意向,相关待遇可面议。 六、联系方式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邮编:150022 电话:(0451)88036082 联系人:宋老师,韩老师 监督电话:(0451)88036015(校纪检监察处) 七、本公告由黑龙江科技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