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时间、地点请关注黑龙江工程学院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目)的通知。 1.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的知识、能力,以闭卷方式进行。 2.原则上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3.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计算总成绩。 4.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核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五)体检 学校组织考核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学校在考试通过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高校教师必备的政治素质审查。主要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守法纪和社会公序良俗方面的现实表现进行考察,以上方面存在问题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对各项考核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黑龙江工程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八)聘用 学校人事处发商调函,受聘人员应自接到商调函之日起1个月内办理入职手续,否则视为本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的试用期均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人员的服务期为5年。 六、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999号黑龙江工程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15005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党老师 (0451) 88028418 尹老师 (0451) 88028905 七、监督电话 纪检监察处 (0451) 88028205 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