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是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副部级事业单位,现由科学技术部管理,作为国家资助基础研究的主渠道,自1986年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评审原则,把握国家基础研究的战略定位,以增强源头创新能力、夯实科技强国建设的根基作为根本任务,在资助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培育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固定编制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1:数学物理科学部物理科学一处凝聚态物理项目主任1名; 岗位2:化学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一般工作人员1名; 岗位3:化学科学部化学科学一处有机化学项目主任1名; 岗位4:化学科学部化学科学二处理论化学项目主任1名; 岗位5:生命科学部生命科学三处生物物理与生物化学项目主任1名; 岗位6:生命科学部生命科学五处遗传学项目主任1名; 岗位7: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工程科学五处电气科学与工程项目主任1名; 岗位8:信息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一般工作人员1名; 岗位9:信息科学部信息科学三处自动化系统应用项目主任1名; 岗位10:信息科学部信息科学四处信息光学与光电子器件项目主任1名; 岗位11:信息科学部信息科学四处信息器件项目主任1名; 岗位12:管理科学部综合处一般工作人员1名。 二、岗位职责 (一)综合与战略规划处/综合处一般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协助处领导编制本科学部项目与行政经费的年度预算; 2.协助处领导承担部分科学基金项目的综合管理和资助项目成果的集成; 3.负责科学部信息网络、会议组织及科学部日常运行保障工作; 4.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科学处项目主任岗位职责 1.承担所负责领域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初步审查、组织评审、监督实施、成果管理等工作; 2.组织拟订所负责领域的优先资助领域、学科发展战略和年度基金项目指南等; 3.承担有关科学基金项目的来访、来函、咨询及接待工作; 4.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科学基金事业,能热心为科学家服务; (二)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综合处一般工作人员岗位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项目主任岗位应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历学位和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可放宽至45周岁; (三)具有本领域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与工作背景,项目主任岗位应熟悉本领域的国际前沿与发展趋势,有较强的学术敏感性和学术判断力; (四)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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