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项成绩。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分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 参加考试考核人员根据最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遇特殊情况报请招聘领导小组后再予决定),如有体检不合格者经研究决定后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入围体检。如有入围并列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 由用人单位对通过体检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通过面谈的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应聘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社局和建三江人民医院公示五个工作日。 (七)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按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并将补录情况公示五个工作日)。 (八)监督 由纪检委部门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454-5790713。 五、录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1、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待遇,社会化用工管理人员根据管局制定的社会化用工标准执行。其他人员按照合同制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2、试用期满,由建三江人民医院组织所在科室综合考核测评合格后,按规定程序正式聘用。工资待遇,社会化用工人员参照管局制定的社会化用工标准执行,按企业标准交纳五险;其他人员参照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相应工资标准及人民医院分配方案执行,签订企业劳动合同,参照企业标准交纳五险一金。 本公告由建三江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表:学历及招聘岗位要求
建三江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三江人民医院 2018年10月23日 原标题:建三江人民医院2018年第三季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