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体能测试按照《关于报考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试行)》执行(附件2)。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少于47名的,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向在场的监督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考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体能测试所有项目均当场当次进行,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 体能测试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效。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分局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体检合格人员少于47名的,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1.体检时间:将在五大连池风景区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景区人民医院 3.体检项目:胸透、肝功、乙肝系列、心电图、尿常规(含毒品检测),费用按照医院收费标准由考生自理。 (六)政审及岗前培训 政审及岗前培训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1.体检合格人员参加政审。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或近亲属的政审由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 2.政审合格人员参加岗前培训。经培训无法达到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的,不予聘用,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合格后进行聘用。 (七)聘用 经笔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合格的人员,经分局党委研究同意后,由办公室办理聘用、工资、保险手续后到人社局备案。 五、用工性质及聘用期待遇 (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被聘用人员与景区公安分局签订劳动合同,报人社局备案,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二)聘用辅警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每月为辅警支付个人工资2000元(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 (三)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需求,配发服装、标识等。 (四)聘用辅警签订合同时,每人交2000元的服装保证金。有辞退、开除或自动解除合同情形的,退回配发的服装、标识后,返还保证金。 (五)有证据证明有过辅警工作经历的,在总分中予以加分。每一年辅警工作经历加2分。 六、聘用辅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汤俊刚 公安党委副书记、政委 成 员:苏少军 公安党委委员、副局长 穆怀福 公安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文 良 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任 杨 臣 公安分局办公室副主任 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安分局办公室,主任由穆怀福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杨臣同志兼任。负责辅警聘用工作的组织、协调。 风景区公安分局 2018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