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解决干部结构性短缺问题,促进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合理发展,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63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笔试、面试的办法择优录用。 二、招聘计划 桦川县卫生计生系统所属13家事业单位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63人。其中桦川县人民医院、桦川县中医院为县财政差额预算拨款单位;桦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桦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桦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站、桦川县星火乡卫生院、桦川县新城镇卫生院、桦川县四马架镇卫生院、桦川县梨丰乡卫生院、桦川县苏家店镇卫生院、桦川县创业乡卫生院、桦川县东河乡卫生院、桦川县团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县财政全额预算拨款单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2018年桦川县卫生计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政审、公示和录用审批等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佳木斯市人社局网站、桦川政府信息公众网、桦川县电视台、桦川印象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11月30日-2018年12月10日。本次报名结束后信息发布以“桦川政府信息公众网”为准,考生可同时关注报名网站http://hcws2018.ibaoming.net。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者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临床医学专业具有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证书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并且临床医学专业自聘用之日起三年内须取得执业资格证,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学专业须取得助理执业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 (3)全日制中、高等院校统招应往届毕业生(不包括2019年毕业生)。 (4)护理岗位报考须助产专业、手术室方向并且具有护士执业证书。 (5)能胜任岗位工作,服从安排。 (6)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能适应岗位要求。 (7)符合应聘单位招聘岗位的专业条件,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服务期未满的人员;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2、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在 2018年12月11日9:00至2018年12月13日17:00期间,登录http://hcws2018.ibaoming.net报名。考生进入报名系统,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注册个人基本信息、选择岗位,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打印报名登记表。照片上传、报名、缴费、查询笔试成绩等均通过报名指定网站进行。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号填写要准确无误,否则后果自负); (3)网上报名使用的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 (4)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考生填报信息与《招聘计划》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也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5)笔试报名费90元,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及时开通网上银行办理相关业务。网上缴费时间即最终报考确认时间,截止2018年12月14日17:00时。未按期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6)报考人员须随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及时了解笔试准考证打印、各项通知等相关事项,以免影响考录。 (三)笔试 1、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公告,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开考比例。所有岗位开考比例设置为1:3。 4、政策性加分。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精神,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加10分(考乡镇岗位的加15分),服务期满考核获优秀等次的,可再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本次参加报名考生项目生材料送审时间为报名后三日内,到桦川县卫生局报送相关材料,材料要符合相关要求,为项目生主管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其中,城乡公益岗位证明要求为地市级就业主管部门出具材料为准。 5、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面试比例1:3,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并公布参加面试的人选。如果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同时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桦川县人民政府网、及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面试人选的资格确认 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或派遣证、护士执业证以及招考单位所需的相关佐证材料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招考部门的资格确认(以通知为准);有工作单位考生,须携带原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面试的组织 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以100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各相关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与政审人员名单。如果招聘岗位最后一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录取;如果面试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卷面成绩高的优先;如果成绩完全相同的则由考试承办单位组织重新进行面试,至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录取。待公示无异议后进入体检政审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桦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在拟聘人员公示前,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应聘人员主动放弃,按程序由应聘同一岗位参加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补录人员进行体检和政审。 (六)公示和录用审批 经体检、政审合格者予以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由桦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桦川政府信息公众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桦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录取通知书》,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到桦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由县编委办理落编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 四、招聘纪律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于在报名、考试等招聘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并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严肃处理;对于在组织招聘过程中营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反招聘纪律及招聘方案规定的行为要予以制止、纠正,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其他有关事宜 1、本次招聘计划岗位所限专业是参照《2018年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专业设置指导目录》制定,考生只能按所学专业选择可报岗位中的一个进行报名。 2、考生一经录用,需在原岗位服务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允许报考其他单位(服兵役除外)。 3、报考人须留下有效的联系电话,在发出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若报考者不按时领取通知或到场的,或因个人原因无法与报考人取得联系的、在总成绩公示后,不能如期提交本人人事档案的,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或聘用资格。 4、本次工作由桦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桦川县卫生计生局负责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454-3822710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 桦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