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参加应聘岗位招聘条件为博士研究生的人员直接参加面试;应聘其它岗位的人员需进行笔试和面试,先笔试后面试,面试前应参加心理测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根据笔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哈尔滨理工大学网站(主页“服务导航—人才招聘”栏目)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分别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3、总成绩计算方式 参加应聘岗位招聘条件为博士研究生的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应聘其它岗位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 人事处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统一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考核 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哈尔滨理工大学网站(主页“服务导航—人才招聘”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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