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2)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我单位。 (二)现场资格确认 我校将通过电子邮件、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考生报名后务必保证电子邮箱、电话畅通。如发现弄虚作假、材料准备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 2.《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人才引进审批表》(附件2)。 3.《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3)。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科、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19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出具应届毕业生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政治面貌、所在学院、所学专业、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还需注明学生干部或兼职辅导员经历。 6.已取得专业学术成果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SCI检索论文,需提供含“中科院JCR期刊分区数据在线平台”数据的检索报告;EI、SSCI检索论文亦需提供检索报告。 7.外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可在本科就读学校档案馆或招生、教务部门查询,仅复印本人所在页即可,必须复印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 9.应聘岗位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 应聘硕士及以上、本科及以上岗位人员需进行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分别采取试讲、专业问答、学术报告、答辩和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3.总成绩计算方式 应聘硕士及以上、本科及以上岗位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 学校统一组织录用体检,体检合格方能上岗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对于隐瞒重大疾病,以欺瞒方式通过学校体检,与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视为无效,学校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追责。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基层单位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人事处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复审通过人员,经人事处审核、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在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网站公示7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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